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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

陈志武合伙人

专业资格:中国律师

工作地点:北京总部

联系电话: 010-63288679/80  

电子邮箱:zhiwu.chen@

工作语言:中文

专业领域: 不良资产处置 商事仲裁及诉讼 公司与金融领域的非诉业务

  • 1998年至2008年,辽宁斯特律师事务所
  • 2009年至2012年,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 
  • 2013年至今,北京市尊龙凯时律师事务所
  • 代理辽宁某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诉被告葫芦岛某开发区海洋工业园区委员会行政合同纠纷案件,历经葫芦岛市中院、辽宁高院判决原告胜诉近亿元。
  • 代理被告中国某亿达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告北京合生公司合作合同纠纷,历经北京二中院、北京高院,判决驳回原告1.25亿元诉讼请求。
  • 代理被告中国某亿达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告北京合生公司起诉的撤销之诉纠纷,历经葫芦岛市中院一审、辽宁高院二审、最高法院再审,判决驳回原告1056万元的诉讼请求。
  • 代理被申请人中国某亿达投资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北京合生公司的合作合同纠纷,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历经一年开庭审理,申请人北京合生公司撤回4.998亿元的仲裁请求。
  • 代理原告中国某亿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绥中某盛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资产标的总额16亿元。
  • 代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不良资产诉讼、执行、变现。
  • 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不良资产诉讼、执行、变现。
  • 代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不良资产诉讼、执行、变现。
  • 代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不良资产诉讼、执行、变现。
  • 代理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多件诉讼案件。
  • 代理中国某亿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绥中海盛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辽宁大学法律本科